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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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高饭店村1、4组54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4/3/25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另根据《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中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初步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若无表 1 所列情形的即可结束相关工作;未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如:食品加工等),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无疑似污染情形的即可结束相关工作等有关要求需要开展本次调查工作,为地块后期变更使用提供依据。

20236月,业主方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四川旭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暂未供应的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遵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和利用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在对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高饭店村1454亩地块环境历史和现状进行初步综合分析后,完成最终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了报告

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的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的工作分析可知,现场踏勘期间发现地块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证明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良好,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且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对照表,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