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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海特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2022/5/16      点击:

《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83)第一条: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各地要督促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者委托技术单位依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2022331日,简阳市人民政府与简阳市海特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简阳市海特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2022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