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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2022/12/26      点击: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与简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签订《简阳市城市生活垃
圾处理厂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2021年3月18日),需根据厂区现阶段实际情
况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
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上交
市(州)生态环境局审查备案,并根据该方案实施后续自行监测计划。
随着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的发布,2022 年01月01日实施,该企业需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
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对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
案进行编辑,为接下来企业后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提供依据。